男女在一起3年并有过分手,男方给的生活费还能

分手后男方给的生活费一般不能要回,因属于赠与。但如有胁迫等情形,依据《民法典》可主张撤销赠与要回。不及时处理,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及财产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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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分手费问题,常见方式有协商、调解或诉讼。建议先尝试协商,协商不成再考虑调解或诉讼,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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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后生活费能否要回?-如属赠与且无法定撤销情形,则不能要回。-若存在胁迫等法定撤销情形,可协商或起诉要回。-具体操作:收集证据,证明给付非自愿;与对方协商;协商不成,向法院起诉,请求撤销赠与并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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